(网经社讯)近日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方熠智在接受《北京晚报》采访时表示:
1、认为尽管当前不乏娱乐明星、知名人士与商家以及平台合作进行良性“带货”,但部分“网红带货”背后却存在不少“坑”,让消费者防不胜防。随着“带货”模式的普及,产品质量和售后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,目前发现直播购物中夸大、虚假宣传比较多,商家所宣传的一些商品可能是三无产品或者是商品质量不佳,但是却在直播时被包装得特别好。
2、面对直播时,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,结合自身需要,切勿盲目跟风主播,并且在出现货不对板、商品质量、售后服务等消费纠纷问题时,积极收集证据,保存直播视频和购买凭证,在最大程度内保留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保持对直播营销平台、商家、主播的追责权利。
3、不管“618”各个平台有百亿补贴、千亿补贴,最终到用户手里优惠还是相对有限,消费者应该认清楚自己的需求,在理性范围内搭配优惠购买必需品才是“薅羊毛”。否则,冲动消费过多,到底是谁薅谁的羊毛还不一定。
4、在平台活动过程中,红包可谓是“应接不暇”,让消费者“眼花缭乱”,甚至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消费。这些平台推出的系列玩法,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消费者活跃度,引流且激活用户,提高用户留存度,另一方面则是宣传推广,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,但也因此导致消费者冲动消费,购物不知节制,在其活动结束,消费者反应过来之后退货退款也会成为售后难题。
5、现在市场上大多分期金融产品利息不够直接透明,甚至有的干脆不标明利息,在选择超前消费的时候切记选择相对成熟的分期产品,并且在使用前明确了解利息和还款时限。消费者(尤其是学生群体)在能力不足想采用超前消费时千万考虑清楚,这件商品是否真的需要,自己是否有能力偿还,千万别因眼前小利造成了逾期还款等影响征信的行为发生。